2013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凸现了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视。另外,受异常气候影响,城市暴雨内涝频发,城市排水系统遭到质疑,也给产业带来巨大压力。如何实现排水管网投资以及管网高质量运营,是城市排水管理中的一题。2014年9月17日,E20平台联合大学学院产业研究中心举办了“第五十二期战略沙龙——排水管网专业化运营管理探讨”,来自、企业、科研单位的30位代表参加了本期沙龙,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巡视员张悦特邀出席,共同探索城市排水管网的专业化运营管理之,最终形成共识——E20聚焦:《产业蓝皮书》系列之五十二。
城市排水设施是现代化城市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设施,包括:接纳、输送城市排水的管网、泵站、沟渠,起调蓄功能的湖塘、河道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最终处理处置相关设施。其中城市排水管网是城市排水设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排污水管和排雨水管两类,前者将收集的工业、生活污水送入处理系统(污水厂),经过处理后回到自然界再生利用;后者收集降雨送去江河湖海,使城市免于洪涝灾害的同时稀缺水资源。城市排水管网的意义不仅是美化城市、维持正常运转,更是实现水资源循环往复的生命线。
一.管网的三重属性
城市排水管网是复杂的、多元的,与气候、地表、地下、江河、泄洪体系等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不断变化。城市排水容易受气候变化、暴雨中心转移、高强度降雨频率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排水管网的问题不是单一层面的,对于其复杂性,可以从社会属性、自然属性、经济属性三个角度进行解读。
(1)社会属性
城市排水管网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它的社会属性是全公益性质,不同于市场化的污水处理厂BOT模式,后者有明确的项目边界,有输入、输出、考核指标和定量评价,这些在管网领域施行很困难。只能用间接的指标,并通过与的相关责任结合来促进排水管网的市场化。
(2)自然属性
城市排水管网是一个大的系统,与污水处理厂并非都是一一对应的服务关系。排水分区和转输与污水处理厂末端可能是一一对应的,但是一个行政区域的排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可能是一张管网对应多个污水处理厂。
(3)经济属性
由于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排水管网一般被定义为城建资产,往往不会产生升值效益,属于沉淀资产。由于管网具有不确定性,管网资产不是按照公里、年代、材料计算,而是按照功能进行折算,经济上难以进行定量评估和计算,因此很难有利益最大化的企业按照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介入。管网建设运营目前还没达到服务或特许经营的层面,只能到达劳动力或者劳务外包的层面。
二.管网存在的问题
(1)规划布局问题
第一,规划不清楚
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在排水管网设计之初,没有充分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需要,甚至是在施工的时候,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无论是管网的深度、宽度还是排水量都不能满足当时的需要。新建管网即便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前提,但也常常忽视了管网建设完成后使用期限要长达四五十年以上的特点,排水量规划没有预留足够的发展余地,也难以城市发展的需要。
第二,管网系统的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城市大部分老城区实施的是合流制。针对城市合流管网的雨污分流,在技术和施工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初期雨水的截留与处理、难以安排新增管的、资金、期间交通等问题。在老城区未作前,雨、污合流的现实很难改变。
然而,一刀切地将合流制改为分流制也是不科学的。城市管网建设应该综合考虑区域的自然条件以及实际修建情况,因地制宜地在各区域采用适宜的排水体制。但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从规划层面就没有做到这一点,实际中户线难以铺设、施工影响居民出行等问题更是层出不穷。
第三,管网普查不到位
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5年年底前需完成地下管线普查,而相关资料介绍,全国有超过50%的城市尚未进行普查。目前的现状是,国家层面没有一个总的宏观目标和标准,普查的手段、方法及普查的结果要求不统一确定,如何能够做好管网普查工作?切实推动普查工作落地、产生实效,仅靠地方上单独制定普查标准是远远不够的。
(2)资金和运营问题
资金来源问题:城市管网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目前我国城市基本上都是由当地出资,当地的财政收入就基本决定了一个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能力和建设规模,又由于部门缺乏形式灵活的融资方式吸引投资者建设管网,造成了大部分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滞后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情况。后期管网的运行及养护维修费也需要有固定的资金投入,依靠国家单一的投资渠道完全无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资金收益问题:收益问题是跟运营结合在一起的。
第一,排水管网基本上是出资建设,拥有资产权,而目前管网的运营单位很多是事业单位,也就是说在拥有资产权的同时拥有运营权,而问题就在于,不同于企业,企业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而事业单位依靠拨款,没有资产概念,没有资产评估,投资难以回收。
第二,目前的污水处理厂BOT经营忽视了排水管网,人为切割了BOT的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厂网一体化经营对管网运营是有优势的,可以解决资产和运营权适当分离的问题。但是由于管网资产基本是投的,如果运营权与BOT的企业是一体的,则会导致管网运营权和资产权不统一的问题。即便推进厂网一体化,经营过程中也存在着BOT的年限问题、管网收费问题、回报率问题、TOT的委托运营方法等一系列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管网运营的另一个问题是专业化的问题。若是专业运营企业负责排水管网的运营管理,可以遏制雨水管网的乱排现象,避免生活污水流入雨水系统,高效集中对雨水进行收集,有利于再生水的利用。但是,目前负责管网运营的无论是或特许经营的企业或第三方,在专业化程度上都不够。
(3)管理问题
宏观上:城市排水管网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但是又不完全是公共服务。管网的运营管理(包括执法权问题),跟一些社会管理问题牵涉到一起,有一些交叉,这是两大职权的切割问题。的社会管理职能不能通过采购来实现,执法权想要采购是不可能的;公共服务可以通过采购实现,但公共服务采购牵涉到专业化以后与的社会管理权限的一致问题。所以说,制约管网市场化的更多是体制问题。
微观上:首先,在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污水处理厂与管网是分开建设管理的,管网更是由一个城市的各个园区分别建设,各自管理的,这造成管理体制混乱,缺乏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管机制。其次,管理部门职责不清,或者有责。监督管理与行业管理职能不分,政出多门,相互扯皮,造成多头监督、重复收费乱象;本由国务院由市政部门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与管理,但在实际运作中,市政部门有责,难以行使行业管理职能。最后,监管不足,导致用户擅自将自家污水直接乱接到街道下面的管道中,造成雨污水混接等问题。
(4)标准规范问题
自身规范:排水管网无论是新建还是,在管材使用、施工方法以后修缮上,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而目前我国的状况是,无论是建设、运营以及环节,在末端的标准规范上都很欠缺。没有明确的标准规范,造成了管网的错接、混接、管道淤积等众多问题。
配套规范:管网系统非常复杂,城市积水不仅仅是排水管网造成的,有多方面原因。虽然城市的排水标准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最终处理率得到提升,但与之配套的相应设施等没有完善,例如河道没有做相应的调整,污水处理厂排放增加导致局部河道的压力增大,出现水位超过原来的水位标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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