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人社发〔2013〕32号
关于建立阳新县事业单位人员信息
基础数据库的通知
各镇、管理区,县直各部门、县属事业单位:
为推进人事人才管理信息化、现代化,进一步提高我县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县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建库的范围及对象
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范围为全县各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对象为事业单位中所有正式人员。
二、建库步骤
1、各单位在阳新县人事管理QQ群(群号)共享中下载“单位填报模板”;
2、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人员信息进行采集、审核、录入、存储;。
3、各单位将填写完毕的“单位填报模板”县人社局审核汇总。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工作,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库工作自5月中旬起,至6月初结束。各镇区、各主管部门应于6月1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人员信息数据以各法人单位为单位(无编人事代理人员统一以“某某局(镇)人事代理人员”为命名单位)打包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建库工作联系人:谈云强
联系电话:
QQ:
附件:单位填报模板(点击下载).xls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