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省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所有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的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存在全隐患的段数量和分布情况。并根据管养公等级、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对全隐患整改情况动态排查、定期复查,完善全隐患基础数据库。
方案明确,要加强农村客运,优先治理隐患。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公,各级道运输管理机构在隐患整治到位前不得批准开通农村客运班线,教育部门要暂停校车运行。已开通的要优先治理相关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前要合理调整线。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线且途经的农村公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暂停营运。
与此同时,方案还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自2015年起,通过六年努力,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全隐患治理,明显改善公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显著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提升公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规划工作,建立健全完善严查车辆超限超载的部门联合协作长效机制;加强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段的安全隐患治理。
2017年底前,完善现有普通国省干线安全设施,分步启动新增国省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段及其他重点段的安全隐患治理。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全隐患治理,农村公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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