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托,就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6—169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工期:
(1)土地查田勘界测绘: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全程监理: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6、招标范围
新郑市城关乡、辛店镇、具茨山管委会、梨河镇、和庄镇、薛店镇、孟庄镇、郭店镇、龙湖镇、北区管委会、新建路街道办事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烟街道办事处的地块测量,权属调查,调查表填写,公示审核,土地承包合同打印签订,申请书、登记簿打印输出,证书填写内容打印,证书颁发,档案立卷,技术培训与指导,数据质量检查,接边处理,数据汇总整合,电子经营档案更新,整理标准格式上报数据,项目全程监理。
7、质量要求
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方案》、《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程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通过郑州市、省、国家农业部的检查、验收。
8、标段划分
(1)项目实施地点:新郑市境内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辛店镇、具茨山管委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查田勘界测绘,耕地面积约103170亩,属于平原、丘陵、山区兼有地形。
第二标段:城关乡、梨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查田勘界测绘,耕地面积约85140亩,属于平原地形。
第三标段:薛店镇、孟庄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查田勘界测绘,耕地面积约115521亩,属于平原地形。
第四标段:郭店镇、龙湖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查田勘界测绘,耕地面积约129253亩,属于平原地形。
第五标段:和庄镇、北区管委会、新建路街道办事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烟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查田勘界测绘,耕地面积约62633亩,属于平原、城郊地形。
第六标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全程监理服务(全程监理服务全市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实施及最终通过国家、省市检查验收,包含观音寺镇、新村镇等乡镇所有确权工作、航拍、数据库(合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的监理服务)。
三、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证书三证合一,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第一至五标段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第一至五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测绘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应包含地籍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和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2015年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社保证明;
2.3投标单位须具备外业调查、地籍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数据库建设等能力;
2.4投标单位须提供2013年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同类业绩合同1份及中标通知书;
2.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承诺,保证服务期间常驻现场。
3、第六标段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测绘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应包含地籍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监理或不动产测绘监理;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2015年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社保证明;
3.3投标单位须提供2013年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测绘或监理等同类业绩合同1份及中标通知书;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承诺,保证服务期间常驻现场。
4、投标单位可对上述最多两个标段进行投报,投标单位如果在评标时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1-6标段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技术职称证及职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查询告知函》、类似项目业绩(须含中标通知书、合同,日期以合同为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证明材料、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对。以上资料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注:以上所有证件均可上网查验。
五、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1日下午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5万元整;二标段:1.5元整;三标段:1.5万元整;四标段:2万元整;五标段:1万元整;六标段:3000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2、缴纳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1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缴纳日期: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1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女士电话: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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