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记者从江西省豫章律师事务所了解到,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2017年我省地域法院作出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生效裁判文书3000多份,其中南昌市地域内为671份。逾期交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及逾期付款等问题成为主要纠纷类型。
数据显示,2017年南昌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671份生效裁判文书中,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占比最高,共有293份。此外,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有31份,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的有5份,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3份,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2份。
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杰表示,去年南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审案件占比高达71.3%,该数据尚不包括调解结案的情况,这说明绝大多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一审阶段即达到了定纷止争的效果。
从一审法院分布来看,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县法院、湾里区法院判决生效数量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三,分别达到142起、82起、74起。安义县法院判决生效数量最少,只有5起。“高新区、南昌县、湾里区此类纠纷多发,从侧面反映了该地区内商品房开发及交易活动较为活跃。”肖杰说。
根据统计分析,在一审生效裁判文书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逾期交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及逾期付款情况。
“这主要是因为南昌市在2017年出具了一系列限购令等措施给房地产行业降温,不少炒房客和投资客面临资金压力,出现一批关于逾期付款的情形。”肖杰说。在房屋还未办理按揭贷款,购买者逾期付款,或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后出现断供,房地产开发商常见措施是解除购房合同及备案,将房屋重新进入市场出售。
最后,对于逾期交房问题,肖杰提醒说,如果确实是开发商原因,且属于法律的逾期交房情形,购房者固定相应,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陈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