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办事,满不满意,群众可直接在窗口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直接挂钩。”自今年8月5日起,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所有进驻单位服务窗口启用服务评价器,在全州率先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用企业和群众的评价倒逼部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是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求。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始终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标准,多措并举加强窗口人员监督管理,促进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作风大转变。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可以看到,每个服务窗口配置服务评价器,公示窗口人员单位、姓名、工号,设置“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等次,办事群众到窗口办完事情后,通过服务评价器直接对部门窗口的服务质量进行一事一评。
截至目前,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共为进驻的25个单位窗口统一安装服务评价器150台,共评价3614例,其中非常满意3376例,满意67例,基本满意5例,不满意31例,未评价135例。
同时,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还向各进驻单位印发《关于实施“好差评”制度的通知》,要求市政务局政务监督股片区管理员加强对本片区窗口使用评价器情况的监督,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窗口工作人员和片区管理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此项举措的实施,既把片区管理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绩效有机的在一起,又实现了片区管理员的监督管理责任与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挂钩,达到了勤罚懒、共同提高的目的,为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切实转变部门工作作风,维塔斯发律师函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奠定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