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皓子/文三个“90后”经营微信号赚钱,为了“吸粉”他人的QQ账号、密码29万余组。案发时发现,技术担当竟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昨天,本案在锡山法院开庭,这是全国首例开庭审理的利用钓鱼网站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案件。
今年3月,腾讯公司报案称,2015年11月28日以来发现有人在QQ空间大量钓鱼网址,假冒QQ空间登录页面用户输入账号、密码,从而盗取他人的账号、密码,然后钓鱼网址或推广各种微信号。钓鱼网站服务器租用公司在无锡。
不久,犯罪嫌疑人倪某三人相继落网。据倪某交代,微信号满2万粉丝,运营者可以通过粉丝点击广告赚钱。倪某跟朋友项某成立了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微信号推广。一开始他们网购别人盗来的QQ账号、密码“加粉”,每组为5毛钱。2015年11月,两人嫌推广运行成本高,产生盗取QQ 账号、密码的想法。两人在QQ空间发布带有二维码的女性图片和一个钓鱼链接。QQ空间的好友一扫二维码,倪某、项某所推广的微信号的粉丝自然就增加了。钓鱼链接则吸引好友进入另一个QQ空间,其实跳转到的是仿制页面,在跳转过程中所输入的账号、密码就会被后台看到。
钓鱼网站由项某制作,两人特地购买50多台服务器等架设钓鱼网站。1月26日,钓鱼网站被浏览器报病毒无法继续提取QQ账号、密码,倪某找人重新搭建,又找来易某做客服。易某负责把推广的内容和钓鱼链接用软件发布到QQ空间。没多久,就找上了门。
从2015年11月至今年4月1日,三人非法获取QQ账号、密码29万余组。腾讯公司经校验共有19万余组QQ账号、密码与公司数据库中存储的当前或历史数据完全吻合。机关对9081组QQ账号、密码逐一登录验证,发现有4676组QQ账号和密码还能登录。4月26日,机关在对倪某实施时,现场勘验中提取到2250组被盗取的QQ账号和密码,经逐一登录验证,发现有1287组账号和密码还能登录。
倪某交代,买别人盗来的QQ号帮人推广微信号赚利润,其中盗来的号购买价为每组5毛,微信增加一个粉丝赚5毛。每一个盗来的号可能增加几个粉丝,他们就赚取中间的差价。从今年1月到4月,仅这一项他们大概赚了10万元。他们先后注册了十余个号,通过盗来的号给自己的号加粉也可以获利,目前每一万个微信粉丝一天的利润是20元左右。就倪某名下的微信号,腾讯公司已给4000元。另外,帮人在盗来的QQ空间发布信用卡注册广告链接,用户每注册一条他们可以赚18元,一共获利2万元左右。
锡山检察院认为,三人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均应当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将择日宣判。
本案中三被告人皆为“90后”。项某负责编程等技术环节,出生于1995年的他年龄最小,事发时仍是一名武汉某学院大专最后一年在读的学生。2012年项某开发了一款小软件放到网上出售,倪某便是其中一个买家。因为生意往来,两人熟识后决定联手。2015年3月,项某来到无锡,跟倪某一起做微信号。
锡山法院刑庭庭长赵晓燕介绍,2013年以来,锡山法院审结网络犯罪案件3件,在审1件。计算机网络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计算机系统被植入病毒、木马,后门、天窗等性程序的案件大幅增加,给网络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员由专业技术人员向普通人群蔓延;计算机病毒与木马程序等恶意代码相结合,以计算机病毒携带木马程序等进行大规模来非法获取他人账号、身份认证信息,而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远程控制的案件增长迅猛。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对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造成严重,严重了社会管理秩序,并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构成,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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