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表示从8月起要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下称“以房养老保险”)推广至全国范围。
简单地说,你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但是还能继续住。然后每个月从保险公司领一笔养老金,直到身故或85岁,房子就归保险公司了。
对此很多广州老人应该并不陌生,从2014年7月起,“以房养老保险”在、上海、广州、武汉四地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运行。
2016年7月,原保监会将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把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四川挖出50米大蟒蛇苏、浙江、山东和广东部分地级市。
据提供该保险产品的一个保险公司负责人介绍,目前产品主要优先面向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龄老年群体投保。
根据该款产品费率表计算,以65周岁男性,房产有效保险价值500万为例,老人每月领取养老金为15155元,直至去世。如果存在退保利益和中途退保情况,同样条件下,这位老人每月可领取12340元养老金。
由于各地房价差异巨大,通过以房养老领取的养老金不是按房屋的面积和地段估算,而是根据老人与保险公司共同选择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房产价值进行估算。
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区别在于房产增值收益是由投保人独享还是和保险公司分享。目前仅有的试点产品属于“非参与型”产品——如果房价上涨,房屋产权、收益归投保人所有,增值部分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归投保人的继承人所有;若房价下跌至不足以偿付养老费用时,则不足部分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人在投保时通过补充协议指定继承人,继承人可在投保人身故后,在付清养老金本息等费用后,优先赎回房产,也可配合保险公司进产出售,变现后的资金扣除费用后,剩余资金则返还给继承人。“但是,若房屋变现后的资金少于老人期间累积领取的养老金,差额部分则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截至2018年4月底,幸福人寿累计仅承保了130单(93户),其中、上海、广州三地的保单数占总数的80%。
其中,截至2018年1月份,广州共有23户消费者投保房来宝,他们每户领取的月均养老金为9122元,是广州2016年职工平均工资7425元的1.23倍。
82岁的方叔和76岁的李姨是广州一对典型的“空巢老人”。两个女儿一个远赴定居,一个忙于工作和家庭。
老两口早早就买了两套商品房用以养老,并为此几乎已经积蓄耗尽。为了将来不给两个女儿增加负担,老两口早早去考察了养老院,“考察了一家很好的私立养老院,设备全部是进口,连洗澡都不用自己动手。需要一次性缴纳46万元作为30年房租。”
2015年,以房养老政策在国内落地,有保险公司推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方叔在反复研究了当下的政策后,决定召集全家商量将其中一套商品房抵押出去,“每个月8000多的工资收入,加上保险公司给的4000多的养老金,这套房子现在出租还有近2000元的收入,攒下的钱应该够我们去养老院了。”
“以房养老”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配套问题,比如欧美国家有遗产税或个人资产制度,与其将住房由子女纳税继承,倒不如选择“以房养老”。二是观念问题,认为这会引起“坐吃山空”,不符合中国人把房产留给子女的传统。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即回报率问题。
老人一撒手去了,顺手把房子也带走给保险公司了,那些个啃老族都啃了一辈子了,最后啃不到父母房产,你让他们情何以堪?
上海民政部门曾经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愿意倒按揭即以房养老的不到10%。谈及的原因,老人们首要提出的就是希望将房产留给子女。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曾表示,国内保险版以房养老面临着曲高和寡的窘境,主要是由于老人的长寿风险、房价波动等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其中,人的寿命是不能预知的,保险公司预测老人寿命较长,每月支付金额就会较少,一旦老人过快辞世,容易引发家属与保险公司对房屋剩余价值的争论。
@公子小丁:“把房子卖了,然后在二三线城市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花100万买套房,剩下400万吃利息,或者买几个门市房出租,感觉这样更划得来。”
@老衬难当:“就算没继承人,也可以卖了房去旅游。百年归老剩下的钱可以看看身边谁最需要帮助,当做点好事。”
@Jialongc:“还不如卖了,再买个小户。还能剩400万,拿300万存余额宝,每年还能赚10万多,100万应急花费,日子滋润得很。”
虽然“以房养老”遇冷,但对于那些不需要把房子留给子女的人,完全可以通过这种方法变现,可以让老年人的“死钱”变成了“活钱”,既满足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又能“增加养老收入”。
目前已有的案例中,选择购买“以房养老”保险的就多为孤寡老人。以试点城市广州为例,已承保的家庭中,孤寡老人占到一半,另一半则为低收入有子女家庭。
在退休金增长放缓情况下,“以房养老”可满足老人居家养老、提高老年收入和终身领取三大需求。房价涨了,剩余价值归属老人的继承人;房价跌了,保险公司承担。作为首家开展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认为其市场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