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出新规:明确运行模式等内容分享 0 中国网新闻8月28日讯(记者 金慧慧)近日,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作出部署。
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由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
制定出台《意见》,对于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事诉讼,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加强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法律援助机构在、所派驻值班律师。值班律师职责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帮助。
同时,其职责还包括在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中为当事人提供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量刑提出意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罚具结书,以及对和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等。
《意见》明确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运行模式,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值班律师选任、值班方式、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要求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派驻值班律师、及时安排值班律师等形式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值班可以固定专人或者轮流值班。
为规范值班律师服务,《意见》对值班律师工作纪律作出,要求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对值班律师的工作指导。
《意见》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协会对值班律师履责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责,司法行政机关要对值班律师工作中违反职业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法律援助机构要向律师协会通报值班律师履责情况,律师协会要将履责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及诚信服务记录。
《意见》就加强办案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配合作出,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机关等的告知职责,提出、人民检察院、所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提供必要支持,所为值班律师会见提供便利。
《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机关、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保障,《意见》,对于律师资源短缺的地区和单位,法律援助机构要根据律师资源和刑事法律援助需求等,统筹调配律师资源,探索建立购买值班律师服务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正常有序开展。